4月15日起,常州市非标电动车将停止登记上牌
[摘要]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道路安全管理的规定。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关于进一步
[摘要]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道路安全管理的规定。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道路安全管理的规定。新规结合2019年4月15日将实施的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对我市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做出调整,4月15日起,本市范围内凡不符合新国标、未取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得出厂、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停止登记上牌。
规范电动车生产和销售
4月15日起,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出厂、销售
1.2019年4月15日前,凡符合旧国标且在我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准许在本市范围销售。
2.自2019年4月15日起,本市范围内凡不符合新国标、未取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3.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严查生产、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电动车和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等行为。
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4月15日起,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停止登记上牌
1.2019年4月15日前,凡在用的无牌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持本人身份证(居住证)等可到就近的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免费登记上牌(含临时信息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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