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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核发首个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车牌 明年4月实施“新政”

[摘要]12月20日,温州市车管所非机分所核发了新国标的第一副电动自行车牌照。12月20日,温州市车管所非机分所核发了新国标的第一副电动自行车牌照。这也是自今年5月发布新的《电动

[摘要]12月20日,温州市车管所非机分所核发了新国标的第一副电动自行车牌照。

12月20日,温州市车管所非机分所核发了新国标的第一副电动自行车牌照。这也是自今年5月发布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后,温州市发出的首个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牌照。

今年5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委会修订发布了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11月1日,浙江省出台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过渡期政策,对于尚未备案登记的车辆,消费者可在2019年3月31日前凭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向住所地公安机关申请备案登记。同时,对消费者已经购买或正在使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3年使用过渡期。经公安机关备案登记,超标车辆使用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需要上牌的市民可去车管所登记上牌。此外,市区已有14家电动车专卖店可以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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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9年4月15日,新国标政策将正式实施,未经注册登记或防盗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交警会依法扣留车辆,如果电动车符合新国标,责令驾驶人补办注册登记并依法予以处罚;对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还会对驾驶人按照驾驶机动车认定处理。同时,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无论以前办理防盗备案登记的,还是现在办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都禁止上路,也就是说现在路上悬挂最多的绿色电动车防盗登记牌将退出历史舞台。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来了,你的车有没有超标?超标了怎么办?市车管所相关负责人为市民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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