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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实施方案(2014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实施方案(2014-2015年)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实施方案(2014-2015年)》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实施方案(2014-2015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实施方案(2014-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2日

湖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实施方案

(2014-2015年)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及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要求,为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我市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城市为契机,重点在市中心城区,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正确引导市场消费,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不断探索创新新能源汽车的应用、商业和产业发展模式,加快推进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三、总体目标

四、工作计划

湖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计划表(单位:辆)

推广领域

2014年

2015年

合计

物流车

50

300

350

公交车

20

30

50

出租车

50

50

100

小型乘用车及特种车辆

50

50

100

合计

170

430

600

推广领域

2014年

2015年

合计

物流车

50

300

350

公交车

20

30

50

出租车

50

50

100

小型乘用车及特种车辆

50

50

100

合计

170

430

600

五、工作分工

为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圆满完成任务,明确各部门主要职责和任务:

市经信委:作为牵头部门,负责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统筹、综合协调和新能源小型乘用车以及巡逻车、环卫车等特种车辆的推广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进展情况。做好与国家工信部及省经信委的对接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市区新能源物流车的推广应用工作,明确实施主体、推广车型和制定详细推进方案,以及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及相关整车产业建设项目的报批。做好与国家发改委及省发改委的对接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制定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和政策兑现工作。做好与国家财政部及省财政厅的对接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引导我市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关键零部件研发和技术攻关,支持推广运营企业开展充电设施和车辆智能管理与监控系统开发与建设,指导企业开展专利申报和保护工作。做好与国家科技部及省科技厅对接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区公共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统筹协调工作,协调与新能源汽车配套充电设施的规划布局、建设,督促指导市运管局做好方案落实和工作推进。

市建设局:负责市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充电桩等配套设施的规划、布局和选址工作,办理充电站和充电桩及相关辅助设施等规划许可。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产业建设项目的用地手续办理。

市公安局:负责受理新能源汽车上牌,指导新能源汽车上路行驶及其他车管业务管理,加强对黄标车的限行管理。

市环保局:负责划定中心城区黄标车限行区域,并严格执行限行管理;做好对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产业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加强对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和管理工作。

国网湖州供电公司:负责市区公交新能源汽车快速充电站、充电桩及相关辅助设施建设运营,投资建设因充电设施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提供经营性充电设施和非经营性充电设施的用电价格制定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自身运营充电设施的数据监控收集工作。

市运管局:负责制定新能源公交车和出租车的推广方案,明确推广主体、推广车型、推广模式,具体负责公交车、出租车的推广应用工作。

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市发改委做好物流快递行业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并加强行业管理,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六、强化保障

附件:湖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湖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长:董立新

副组长:周永良(市政府)

熊全龙(市经信委)

成员:倪跃田(市发改委)

陈百民(市经信委)

张向阳(市财政局)

陈嗣栋(市建设局)

孟立忠(市交通运输局)

屠纪民(市科技局)

徐志宏(市公安局)

徐建洪(市国土资源局)

余勇(市环保局)

王伟(国网湖州供电公司)

刘斌(市运管局)

陈振华(市邮政管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陈百民兼任办公室主任,胡巍、姚建忆、凌云霄、胡放、周敬嵩为办公室成员。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湖州军分区,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9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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