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按1:0.6比例补贴
近日,电动汽车资源网记者从郑州市工信部获悉,郑州发布《郑州市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消费者购买的新能源车辆(不含公交车),市财政按照中央财政
近日,电动汽车资源网记者从郑州市工信部获悉,郑州发布《郑州市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消费者购买的新能源车辆(不含公交车),市财政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1:0.6的比例给予配套补贴,省市两级财政补贴之和不超过中央财政补贴标准、且不超过扣除中央财政补贴后车辆销售价格的60%。以下是政策原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
郑政〔2016〕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9月9日
郑州市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精神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56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基础设施奖补政策的通知》(豫财建〔2016〕109号)要求,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第一条消费者(郑州市的个人用户及在郑州市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并在本市办理上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