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 54天查办“黑车”案1790起
[摘要]2月21日,从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从2018年12月29日起,昆明交警在主城五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打击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2月21日,从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
[摘要]2月21日,从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从2018年12月29日起,昆明交警在主城五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打击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
2月21日,从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从2018年12月29日起,昆明交警在主城五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打击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截至2019年2月20日,昆明交警支队直属各大队共查处驾驶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案件1790起,其中属于第二次被查获的违法人员40人。
整治期间,昆明交警对查获的非法营运电动自行车,一律扣留车辆,对第一次违法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再次被查获的,对电动自行车予以收缴后销毁。经对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案件办理情况分析,从事非法营运的群体来看:目前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群体较为固定,大多以同乡成员的身份结伴在主城区内从事拉客活动。从非法营运的方式看:在违法空间受到压缩的情况下,违法驾驶人通常以“人车分离,远端拉客,与交警部门‘打游击’”、“对车辆实施伪装,如外卖等以非机动车为工作载体的车辆”等方式逃避检查和处罚,有的甚至与乘客达成“攻守同盟”,指导乘客遇到交警盘查时如何回答。与此同时,在查办案件中发现部分电动自行车上粘贴有手机支付二维码,且收费普遍较高,针对不熟悉昆明公交、地铁系统的外地人员,一些违法驾驶人会对其实施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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