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通用汽车在华合资企业被罚2亿
12月23日,上海市物价局对外发布上汽通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价格垄断案处罚决定,对上汽通用公司与其经销商达成垄断协议,限定车型最低销售价格的价格垄断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12月23日,上海市物价局对外发布上汽通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价格垄断案处罚决定,对上汽通用公司与其经销商达成垄断协议,限定车型最低销售价格的价格垄断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上汽通用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上一年度涉案产品销售额4%的罚款,共计人民币2.0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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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披露,上海市物价局依法于2016年4月25日至11月18日对上海通用的价格及相关行为进行了调查。上海通用作为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的总经销商,在分销汽车过程中,相关营销部门存在与上海地区经销商达成并实施“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最低价格”垄断协议。
通俗易懂的说,就是工商局认定上汽通用的总经销商在对凯迪拉克SRX、雪佛兰创酷、别克威朗和全新英朗等车系进行销售时,对产品终端零售价格做了约定,并限定最高优惠上限,。
同时,上汽通用还聘请第三方调研公司,对上述车型在上海门店的销售价格执行的情况进行暗访,并将最终的反馈报告发给区域经销商。要求区域经销商按报告进行优惠和价格的调整,并威胁如果调整不到位将被扣除销售返利或回收车源。
处罚早有“风吹草动”
在今日正式公开处罚结果前,发改委有关部门领导已经两次对外“放出风声”,并且明确表示将会对一家美系汽车合资公司进行反垄断处罚。
有关的消息最早可以追溯到2016年11月26日举办的“第十三届中国进口汽车高层论坛”上,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卢延纯表示:“今年年底之前会再对一个企业做出处罚,现在已经在走处罚程序了。”
随后在12月中旬,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张汉东也对外表示,一家美系合资车企由于从2014年起就通过口头和电邮方式,指示分销商定价,违反了《反垄断法》的规定,将于近期对其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