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德市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近日,电动汽车资源网记者从宁德市经信委获悉,宁德市发布《2016年宁德市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2016年省上下达我市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推广应用任
近日,电动汽车资源网记者从宁德市经信委获悉,宁德市发布《2016年宁德市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2016年省上下达我市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推广应用任务数为300辆标准车,奖补资金合计508万元,平均每台标准车补贴金额为1.69万元。国家、地方财政补助的总和不超过车辆市场合理销售价格的70%。
以下是政策原文:
宁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宁德市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商)局、发改局、财政局、东侨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我们根据福建省经信委 发改委 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的通知》(闽经信计财〔2016〕439号)的精神,研究制订了《宁德市2016年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德市财政局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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