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智能电车网 > 电动汽车 >

工信部: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 (征求意见稿)

2016年11月22日,小编从工信部获悉,根据动力电池发展情况和新能源汽车市场需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近期组织研究讨论,形成了《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征求意见稿

2016年11月22日,小编从工信部获悉,根据动力电池发展情况和新能源汽车市场需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近期组织研究讨论,形成了《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意见征求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现摘录全文如下:

公开征求对《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按照研究建立车用动力电池准入管理规定的要求,2015年3月我部制定发布了《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根据动力电池发展情况和新能源汽车市场需要,我们近期组织研究讨论,形成了《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6年12月22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部装备工业司。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邮编:100804

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传真:010-66013708

电子邮箱:qiche@miit.gov.cn

附件:《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征求意见稿)(点击附件可下载)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2016年11月22日

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要求,引导和规范汽车动力电池行业健康发展,制订本规范条件。

本站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稿件内容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真实性,本站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稿件涉及版权问题,请我们联系删除或处理(712937677@qq.com)

联系我们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8696553@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分享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