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近日,从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获悉,到2020年,广安将预计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12座(不含高速路服务区充电站)、新能源充电桩7400个,覆盖全市加油站、公交汽车首尾站、城区大型停
近日,从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获悉,到2020年,广安将预计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12座(不含高速路服务区充电站)、新能源充电桩7400个,覆盖全市加油站、公交汽车首尾站、城区大型停车场、部门相对集中的地点、景区等地。现摘录全文如下: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和省政府关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安排部署,经四届市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结合我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实际,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新型城市基础设施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统筹规划,完善政策措施,激发市场活力,创新发展模式,提高服务水平,逐步形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电力消费,为全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注入新动力。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安排,到2020年,全市建设完成大型充电站12座(不含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其中单独选址和独立供地的公共充电站6座、停车场充电站(大型停车场及小区停车场配套建设)6座;建成各类充电桩7200个(不含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和充电桩),满足市域内和过境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具体建设任务将依据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确定的规模和布局,分类有序推进实施,确保建设规模适度超前。建立完善的服务标准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市场,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