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
近日,绍兴市柯桥区出台了《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路径。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新建公用、自用、专用停车场站的规划审批及
近日,绍兴市柯桥区出台了《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路径。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新建公用、自用、专用停车场站的规划审批及设计中,把充电桩等新能源配套设施与停车场建设统筹考虑。新建住宅配套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现摘录全文如下: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柯桥区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
绍柯政办发〔2016〕80号
按照浙江省推动纯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关于下达2016年全省新能源汽车(标准车)推广应用计划的通知》(浙汽办〔2016〕3号)和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绍兴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14〕100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绍兴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汽推
〔2016〕1号)文件的要求,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市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柯桥区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按照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并举的要求,以市场主导和政扶持相结合,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探索成熟商业模式,建立长期稳定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推广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