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能源汽车补贴办法发布 专用车退坡30%
近日,江西省工信委发布新能源汽车补贴办法,规定补助标准主要依据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以及节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步退坡。2016年补助标准
近日,江西省工信委发布新能源汽车补贴办法,规定补助标准主要依据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以及节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步退坡。2016年补助标准:乘用车、客车补助标准在2015年省级补助基础退坡10%,专用车补助标准在2015年省级补助的基础上退坡30%。
关于印发2016年江西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委(局)、财政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四部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精神,我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2016年江西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9日
公告原文如下:
2016年江西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方案
为促进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顺利实施和产业快速发展,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我办根据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展改革委的《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精神,特制定《2016年江西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方案》。
一、补助对象和范围
补助对象是指2016年度在本省范围内购买新能源汽车并登记注册的消费者,包括个人用户和法人用户,其中,个人用户仅限于购置新能源乘用车。消费者按照扣减补助后的价格支付,省级财政按程序将企业垫付的补助资金拨付给生产企业。
补助范围是指纳入2016年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不含过户的新能源汽车。
二、省级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主要依据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以及节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步退坡。2016年补助标准:乘用车、客车补助标准在2015年省级补助基础退坡10%,专用车补助标准在2015年省级补助的基础上退坡30%。各类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标准如下:
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标准
三、申补企业的条件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具备较强的研发、生产和推广能力,应向消费者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纳入财政补助范围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具备较好的技术性能和安全可靠性。乘用车生产企业应提供不低于8年或12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下同)的质保期限,商用车生产企业(含客车、专用车、货车等)应提供不低于5年或20万公里的质保期限。汽车生产企业及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应承担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主体责任。
四、补助申报程序
五、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要科学制定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环卫、公交等公益性行业新能源汽车推广支持力度,和省级财政支持政策形成互补和合力,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四部门将加强对新能源汽车推广情况的监督、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