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快报】浙江台州在公交、出租、公务和私人用车领域大力推广新能源
近日,台州市政府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计划推广目标在2016—2019年度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应达到55%、65%、75%和85%,计划到2020年,所有城区公交车
近日,台州市政府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计划推广目标在2016—2019年度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应达到55%、65%、75%和85%,计划到2020年,所有城区公交车更换成新能源汽车。在公务领域,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50%。
在充电基础设施方面,充分利用用户居住地停车场、单位内部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园、动车站、机场等场地规划建设充电站和充电桩。到2016年底,建成充电站7座、充电桩1000座;到2020年,形成布点均衡、覆盖全面、功能完善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
附件:公告原文
台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和浙江省有关工作部署,为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方向,以加快充电基础设施等配套建设为主线,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引导市场消费,不断探索创新新能源汽车的应用、商业和产业发展模式,加快推进台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二、工作要求
(一)突出企业主体。坚持“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的原则,在国家和地方政策的引导下,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充分引导社会资本的参与,强化要素保障,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运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