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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关于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关于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火炬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关于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关于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7月3日

中山市关于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粤发改高技术[2014]345号)、《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5]201号)等文件要求,省发改委、财政厅设立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下称“省级补助资金”),鼓励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为做好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部门职责。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省级补助资金管理、组织清算专项资金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配合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清算专项资金,及时按规定拨付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省级补助资金用于补助2014年-2015年注册登记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应用,包括:购车综合补助、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等。购车综合补贴按地区分类和标准补贴,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按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补贴标准执行。

第三条省级补助资金按照“先购后补、据实清算”原则安排使用,单位或个人购车后向市发展和改革局提出购车补贴或充换电设施建设补助申请,市发展和改革局参照省相关补贴标准,按照购置车型、购置数量、充换电设施服务能力等情况给予省级补助资金补助。同时,若我市年度预拨付省级补助资金不能满足当年购车或充换电设施建设补助需求,市发展改革局将按照省级补助资金拨付到位情况,先给予购车单位或个人一定额度资金预拨付,剩余省级补助资金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清算后再予以拨付。

第四条补助范围、条件和标准

1、在公交、环卫、出租、公务、邮政、物流、工程以及私人领域示范推广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以及燃料电池汽车的新能源汽车购车。

2、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以及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

1、新能源客车(公交车):包括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燃料电池客车。

2、新能源乘用车(出租车、公务车、私人轿车):包括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

3、纯电动专用车:包括纯电动邮政车、物流车、环卫车和工程车。

4、充电设施:包括直流(无线)充电桩(机)、交流充电桩(机)、换电站工位、加氢站。

1、申请补助的新能源汽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2、申请补助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省财政购车补贴按照国家购车补助标准(详见附3)的一定比例给予综合补助,按照《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购车综合补助标准》(详见附4)以及《广东省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各级财政车辆购置补贴额度不得超过车辆价格(即未扣除任何补贴时的价格)的70%,具体补贴标准如下(单位:万元/辆):

车辆类型

年份

车长L(米)

6≤L<8

8≤L<10

L≥10

纯电动客车

(纯电续驶里程R≥150公里)

2015年

15

20

25

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

(纯电续驶里程R≥50公里)

2015年

/

/

12.5

车辆类型

年份

  纯电续驶里程R(工况法、公里)

100≤R<150

150≤R<250

R≥250

R≥50

纯电动出租车

2015年

1.575

2.25

2.7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出租车

2015年

/

/

/

1.575

车辆类型

年份

  纯电续驶里程R(工况法、公里)

100≤R<150

150≤R<250

R≥250

R≥50

纯电动公务车

2015年

1.26

1.8

2.16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务车

2015年

/

/

/

1.26

车辆类型

年份

  纯电续驶里程R(工况法、公里)

100≤R<150

150≤R<250

R≥250

R≥50

纯电动私人

乘用车

2015年

0.63

0.9

1.08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私人乘用车

2015年

/

/

/

0.63

  车型

年份

燃料电池

公交车

燃料电池

公务车

燃料电池

出租车

燃料电池

私人乘用车

2015年

22.5

7.2

9

3.6

第五条补助资金申请、审核与划拨流程

1、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环卫车、邮政车、物流车、工程车由购车单位提出申请;私人乘用车原则上由汽车销售单位统一提出申请,也可由购车个人提出申请。申请单位或个人需填写《广东省新能源汽车购车补助资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相关资料包括:

2、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补助统一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单位需填写《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补助资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相关资料包括:

第六条监督检查获得补助资金的单位或个人要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自觉接受省、市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条本细则由市发展改革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以后年度补助政策将根据国家、省最新出台政策调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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