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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发布,公共基础设施运营确认放开,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根据“办法”规定,民营资本在能源、交通、水利、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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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根据“办法”规定,民营资本在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展特许经营。

据相关消息人士对电车汇表示,与放开电信虚拟运营商的运营模式类似,此举无疑是发展民营资本,介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领域的一针强心剂。这意味着,民营资本在未来一段时间进入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后,将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成就类似“中国电信”一样的充电桩运营巨头。

事实上,早在2014年11月,四部委发布的《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的通知(财建[2014]692号)》中,就明确提出了关于以城市(群)为单位,构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网络的奖励、补贴机制;与此同时,在2014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也明确规定了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并明确了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换电服务费两项费用的盈利机制雏形。

根据此次发布的“办法”,境内外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通过公开竞争,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再次基础上,政府可根据协议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

另据办法,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可给予差异化信贷支持。允许对特许经营项目开展预期收益质押贷款,鼓励以设立产业基金等形式入股提供项目资本金,支持项目公司成立私募基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展特许经营。

目前,国内受限于电力、土地等多重因素,除特斯拉外,国内整车企业暂未主导充电设施的建设,建充电桩就意味着要停车位,去向政府要地皮,向电网要电,但车企很难主动推动这些环节。

另外,建设充电桩并不会给汽车厂商带来品牌溢价,作为新能源汽车的重要环节,充换电设施一直由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主导建设,但国家电网没办法主导充电设施的通用标准,只能寄希望于政府层面。而基础设施运营权的放开,对于目前充电市场而言是一个福音。运营权的放开使的国内外的投资商看到了发展的希望。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分析认为,“办法”的发布:

一方面通过这项改革可以解决资金来源提高效力,保障服务的问题。

第二个方面它可以创新,因为特许经营本身也是政府创新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也为广大的企业和创新者提供了新的创新舞台,

第三个它也可以实现一个稳增长的效果,因为我们要实现稳增长需要通过双引擎来实现,除了激化民间活力之外,还要通过增加沟通产品和服务供给来实现稳增长的效果,还有一个方面就是惠民生,可以起到惠民生的效果,因为本身这些领域也是我们国家比较重要的民生的领域。

如果这个特许经营办法真正认真的落实下去,办法中的很多政策,鼓励把它落实下去,估计下一步会激发很多的企业来参与。

充电桩市场向民资开放之后,充电设备生产商、电动汽车厂商等纷纷转向充电运营。由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国普天等组成的运营商阵营面临变化。

这次出台的办法提供了较为明确的准入标准,同时规范了特许经营行为,今后特许经营要在基础设施建设中要持续发展,这对电动车事业的发展可谓是一大助力。也是众多私营企业发展各自电动汽车相关产业的最好时机和机遇。如此言,谁会成为下一个电动汽车充电领域的“中石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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