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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鼓励车企加大资金投入,调整产品结构, 发展新能源汽车产品

7月4日,国家发改委发文:关于就《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7月4日,国家发改委发文:关于就《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汽车产业改革开放新形势,完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八条明确指出新能源汽车整车项目布局,科学规划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鼓励现有传统燃油汽车企业加大资金投入,调整产品结构,发展新能源汽车产品。严格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管理,防范盲目布点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及现有企业投资纯电动汽车项目,应建设在产业基础好、创新体系全、配套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省份及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推动新增产能向新能源汽车消费需求旺盛和传统燃油汽车替代潜力较大省份集中。

第九条第九条 重点发展领域,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较强技术能力的企业投资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节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先进制造装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及装备研发和产业化领域。

(一)新能源汽车领域重点发展非金属复合材料、高强度轻质合金、高强度钢等轻量化材料的车身、零部件和整车,全功能、高性能的整车控制系统,高效驱动系统和先进车用动力电池产品,车用动力电池等制造、检测技术和专用装备。

(二)智能汽车领域重点发展复杂环境感知、新型智能终端、车载智能计算平台等关键共性技术,车载传感器、中央处理器、专用芯片、操作系统、无线通讯设备等关键零部件和系统,推动技术研发能力、测试评价能力、军民融合能力、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三)节能汽车领域重点发展高效发动机、先进自动变速器和混合动力系统等节能技术和产品。

(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领域重点发展动力电池高效回收利用技术和专用装备,推动梯级利用、再生利用与处置等能力建设。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8年8月4日前,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并将意见传真至010-68501571,或将邮件发送至jxzbc_cys@ndrc.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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