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车型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公告2018年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对2017年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公告2018年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对2017年1月1日以前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的产量或进口量进行了核查,对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予以撤销。现将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予以公告。
从免购置税目录中撤销,其中新能源乘用车方面,江淮iEV6S、江淮iEV5、北汽绅宝EV、E150EV、EV260、EU300、EU260、EX300、EX260、EV200、EV160、EU220、比亚迪秦、比亚迪宋、比亚迪元等84款车型被撤销。这些车型基本上都是短续航车型,也是车企早期推出的车型。这一政策的推出,对新能源的车企发展起到推动作用,让车企不再停滞不前,靠吃“陈粮”度日。
本站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稿件内容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真实性,本站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稿件涉及版权问题,请我们联系删除或处理(71293767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