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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将对电动自行车实施“最强标准”,快来看你的车符不符合标准

[摘要]9月1日开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受理符合新国标且具备ccc认证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业务。

[摘要]9月1日开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受理符合新国标且具备ccc认证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业务。

9月1日开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受理符合新国标且具备ccc认证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业务

近日,湘潭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从生产、销售、使用等多个环节对电动自行车管理作出了详细规定。

《通告》规定,从今年4月15日起,严禁在湘潭市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严禁在湘潭市生产、销售未获得ccc认证且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产品。从9月1日开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受理符合新国标且具备ccc认证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业务。

两轮电动车分成三类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强制性国家标准从去年5月17日发布,于今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自电动车新国标公告发布起,电摩资质、国标车、3c认证这些问题,就成为了大家热烈讨论的话题。

新国标经过11个月的过渡期,今年4月15日正式实施。根据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此外还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

根据以上标准衡量,目前城市中行驶的两轮电动车中,只有极少量的属于电动自行车;而那些时速和质量都超过了新国标的两轮电动车又可划分成两类,即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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