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底前合肥市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
8月22日,合肥市科技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到2020年底前,城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
8月22日,合肥市科技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到2020年底前,城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鼓励网约出租汽车应用新能源汽车;新建小区充电桩须占总停车位的10%……
根据《征求意见稿》,合肥市将加大公共领域推广应用力度。全市新增和更新公交车全部应用新能源汽车,鼓励使用年限达到5年及车况较差的常规动力公交车提前更新为新能源汽车。2020年底前,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
加快实施出租汽车“油改电”换购计划,全市新增和更新的巡游出租汽车全部应用新能源汽车,鼓励网约出租汽车应用新能源汽车。
从今年起,合肥市新增及更换的环卫、消防、机场通勤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5%,到2020年前,每年按照不低于5个百分点的增加比例逐年扩大应用规模,并将新能源汽车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新增和更换的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车比例,机要通信用车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
在快递车辆方面,合肥市新增及更新的快递车辆中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70%。预计到2020年前,每年按照不低于10个百分点的增加比例逐年扩大应用规模。
鼓励和方便居民使用新能源汽车,还将完善合肥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政策,尤其是居民小区充电收费标准,确保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显著低于燃油(低于燃气)汽车使用成本。确保新建小区、公建类建筑、停车场及改造的老旧小区分别按照总规划停车位数的10%、20%、20%、5%配建充电桩的规划落实到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在《征求意见稿》中看到,合肥市将调整市级财政补助政策。根据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政策调整情况,结合合肥市实际,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细则。对单位和个人购买轴距≥2.2米,纯电续航里程(工况法)≥25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按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5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助;其他规格类型新能源汽车上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2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