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球储能市场:美国占40% 日本占39%
根据NESA的统计,不包含抽水蓄电、储热和压缩空气储能项目,截至2013年底,全球储能累计装机容量达到736MW,增速平稳,2014年上半年,新增投运装机容量近26MW。各国都出台了相关的政
根据NESA的统计,不包含抽水蓄电、储热和压缩空气储能项目,截至2013年底,全球储能累计装机容量达到736MW,增速平稳,2014年上半年,新增投运装机容量近26MW。各国都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支持储能行业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无论是项目数量还是装机规模,美国与日本仍然是最主要的储能示范应用国家,分别占40%和39%的全球装机容量份额。
美国定位储能为实现能源新政的重要支撑性技术
(1)出台多项政策推进储能应用
美国能源部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直接赠予和提供贷款等方式资助私人企业在储能以及新能源领域的投入。美国在各种新型储能技术,像飞轮、锂、锌溴、改性铅酸、压缩空气均发展迅速,在技术、应用、政策上都已经在主导全球的产业标准。
美国在金融危机之后,已将大规模储能技术定位为振兴经济、实现能源新政的重要支撑性技术。近几年来,美国能源部越发意识到储能应用的重要性,从2009年开始储能方面的基础研究领域的投入成倍增加。政府希望通过储能技术的应用加强智能电网的可靠性和效率的提升,减少建立新电厂,促进新能源的应用。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FERC)已经颁布了几项法令,推进储能应用。FERC颁布的2007年第890号法令和2008年第719号法令,令全国的独立系统运营商(ISOs)对其调节和作业程序进行修订,从而允许储能进入批发能源市场。在颁布上述法令之后,FERC又于2011年和2013年分别颁布第755号和第784号法令,要求ISOs采用不同的方法,使频率调节和其他辅助服务获得报酬,这些政策非常有助于采用更新的储能技术。美国能源部先进能源研究计划署(ARPA-E)和美国能源部(doe)分别提供技术支持资金,降低燃料电池成本、新的太阳能转换和存储技术等等。
美国2010储能修订法案(S.3617)规定,对各类大容量储能设备(额定容量至少1000千瓦并维持1小时)、用于家庭、工厂、商业中心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储能设备、用于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储能设备可享受20~30%的投资税收抵免。符合条件的储能设备需要有至少80%的储能效率。
从各州的层面上看,各州也纷纷出台政策促进新能源产业和储能产业的发展。例如2010加州储能法案(AB2514)规定了两期储能目标以及完成时间,推动1.3GW加州储能系统的采购和安装,并提供110万美元用于建立储能监管机制,通过监管采购程序、评价成本效益、监察储能技术对纳税人的影响等,来促进实现两期目标。
(2)美国典型的电网储能项目应用——Auwahi风力发电储能项目
我们可以来看看西佛吉尼亚州储能项目的相关情况:夏威夷能源主要依赖于进口,2005年像煤和石油这样的初级能源有95%来自于进口,而汽油需要100%的进口。为了摆脱进口的现状,夏威夷法律规定,到2030年时,70%的电能和地面交通需要使用清洁能源,而其中40%必须是来自本地的可再生能源。因此,夏威夷岛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在夏威夷岛上分别建设了30MW风电场配套1.5MW/1MWh储能电站、30MW风电场配套15MW/10MWh储能电站、21MW风电场配套10MW/20MWh储能电站、3MW光伏电站配备1.5MW/1MWh储能电站、1.2MW光伏电站配备1.125MW/0.5MWh储能电站等可再生能源储能项目。
根据NESA的统计,不包含抽水蓄电、储热和压缩空气储能项目,截至2013年底,全球储能累计装机容量达到736MW,增速平稳,2014年上半年,新增投运装机容量近26MW。各国都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支持储能行业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无论是项目数量还是装机规模,美国与日本仍然是最主要的储能示范应用国家,分别占40%和39%的全球装机容量份额。
美国定位储能为实现能源新政的重要支撑性技术
(1)出台多项政策推进储能应用
美国能源部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直接赠予和提供贷款等方式资助私人企业在储能以及新能源领域的投入。美国在各种新型储能技术,像飞轮、锂、锌溴、改性铅酸、压缩空气均发展迅速,在技术、应用、政策上都已经在主导全球的产业标准。
美国在金融危机之后,已将大规模储能技术定位为振兴经济、实现能源新政的重要支撑性技术。近几年来,美国能源部越发意识到储能应用的重要性,从2009年开始储能方面的基础研究领域的投入成倍增加。政府希望通过储能技术的应用加强智能电网的可靠性和效率的提升,减少建立新电厂,促进新能源的应用。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FERC)已经颁布了几项法令,推进储能应用。FERC颁布的2007年第890号法令和2008年第719号法令,令全国的独立系统运营商(ISOs)对其调节和作业程序进行修订,从而允许储能进入批发能源市场。在颁布上述法令之后,FERC又于2011年和2013年分别颁布第755号和第784号法令,要求ISOs采用不同的方法,使频率调节和其他辅助服务获得报酬,这些政策非常有助于采用更新的储能技术。美国能源部先进能源研究计划署(ARPA-E)和美国能源部(doe)分别提供技术支持资金,降低燃料电池成本、新的太阳能转换和存储技术等等。
美国2010储能修订法案(S.3617)规定,对各类大容量储能设备(额定容量至少1000千瓦并维持1小时)、用于家庭、工厂、商业中心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储能设备、用于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储能设备可享受20~30%的投资税收抵免。符合条件的储能设备需要有至少80%的储能效率。
从各州的层面上看,各州也纷纷出台政策促进新能源产业和储能产业的发展。例如2010加州储能法案(AB2514)规定了两期储能目标以及完成时间,推动1.3GW加州储能系统的采购和安装,并提供110万美元用于建立储能监管机制,通过监管采购程序、评价成本效益、监察储能技术对纳税人的影响等,来促进实现两期目标。
(2)美国典型的电网储能项目应用——Auwahi风力发电储能项目
我们可以来看看西佛吉尼亚州储能项目的相关情况:夏威夷能源主要依赖于进口,2005年像煤和石油这样的初级能源有95%来自于进口,而汽油需要100%的进口。为了摆脱进口的现状,夏威夷法律规定,到2030年时,70%的电能和地面交通需要使用清洁能源,而其中40%必须是来自本地的可再生能源。因此,夏威夷岛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在夏威夷岛上分别建设了30MW风电场配套1.5MW/1MWh储能电站、30MW风电场配套15MW/10MWh储能电站、21MW风电场配套10MW/20MWh储能电站、3MW光伏电站配备1.5MW/1MWh储能电站、1.2MW光伏电站配备1.125MW/0.5MWh储能电站等可再生能源储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