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发布充电建设鼓励政策,到2018年高速路服务区建43个快充站
9月19日,贵州省印发的《贵州省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若干政策措施》明确,贵州省将加快推进充电设施上高速公路,到2018年底,依托省重要城际及跨省骨干高速公路服务
9月19日,贵州省印发的《贵州省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若干政策措施》明确,贵州省将加快推进充电设施上高速公路,到2018年底,依托省重要城际及跨省骨干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位建设43个快充站,并预留扩建条件。
到2020年,省直机关和在黔国有企业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0%,市、县级机关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应按不低于20%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到2018年,所有定点定线服务领域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0%。物流、租赁、安全巡逻等非定点定线服务领域,根据车辆充电需求对常规线路配建充电设施,所有非定点定线服务领域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贵州省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旅游景区A级申报内容,A级旅游景区须按不低于10%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设施。4A级以上旅游景区应设立电动汽车专用充电区域。到2018年底,全省100个旅游景区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对非财政性资金投资、符合国家标准、接入全省统一信息服务平台的公用或专用充电设施,按直流桩200元/千瓦、交流桩100元/千瓦的标准,由省级财政给予建设企业一次性建桩补贴,市、县级财政参照省级做法给予一定补贴,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按为公交等特定行业服务的充电设施0.1元/千瓦时、其它为社会车辆服务的公用充电设施0.2元/千瓦时的标准,由省级财政根据充电量给予运营补贴。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45号)
黔府办发〔2017〕4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10日
贵州省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若干政策措施
一、加大建设力度
二、简化审批手续
三、保障建设用地
四、加大资金支持
五、实行价格优惠
六、强化电网接入
七、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