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017年充换电设施补贴开始申报,最高补贴200万元
近日,成都市经信委发布《关于组织申报成都市2017年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市级补贴的通知》,通知明确,在符合规划、安全、消防的前提下,现有加油站、加气站增建、改建经营性充
近日,成都市经信委发布《关于组织申报成都市2017年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市级补贴的通知》,通知明确,在符合规划、安全、消防的前提下,现有加油站、加气站增建、改建经营性充电设施,给予建设投资(不含土地费用)20%、最高200万元补贴。【成都市2015年新能源汽车地补清算,5月26日前申报】
通知还指出,所申报的充电设施必须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且为2015年4月12日-2017年4月11日期间投资建设并竣工投运(已补助过的充电设施不得再次申报);必须满足国家通用性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充电设备、接口、安全等相关标准,国家标准不明确的,应符合本省、市相关标准。
关于组织申报成都市2017年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市级补贴的通知
成经信财〔2017〕41号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电力)主管部门、发改、科技、财政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精神,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稳中求进的若干意见》(成府发〔2015〕12号)及实施细则(成经信办〔2015〕81号)和《成都市促进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发展的若干专项政策》(成办函〔2016〕5号)等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17年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市级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二、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过时不再受理。
三、其他
市发改委环资处赵森61886133
市财政局企业处黄羽61888632
市科技局高技处冯薇61881731
1.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市级补贴实施细则(暂行)
2.成都市2017年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市级补贴申请报告
20170428105527182.doc
成都市经信委成都市发改委
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科技局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