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7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出台 纯电动专用车每辆补贴1.5万
4月11日,电动汽车资源网从江苏省经信委获悉,江苏省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补助政策要体现鼓励新能源汽车应用和充电设施
4月11日,电动汽车资源网从江苏省经信委获悉,江苏省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补助政策要体现鼓励新能源汽车应用和充电设施运营的导向,对闲置的车辆和充电设施不予补助。车辆购置最高补助额度严格执行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规定,地方财政给予的补助资金不得超过相应车型中央财政补贴额的50%。
2017年省级财政对不同类型和车型补助标准
单位:万元/辆
车辆类型
乘用车
客车(车长L:米)
专用车
6-8米
8-10米
10米以上
纯电动
0.9
1
3
5
1.5
混合动力
0.5
1
2
3
燃料电池
5
10
7
关于做好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工作的通知
苏财工贸〔2017〕13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157号)和《江苏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苏政办发〔2017〕5号)有关规定,为稳步推动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经省政府同意,江苏省地方财政(包括省及省以下财政)继续对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给予适当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