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2020年实现25万辆推广目标
近日,江苏省发布《江苏省“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方案规定“十三五”期间,全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标准车超过25万辆,到2020年形成以私人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
近日,江苏省发布《江苏省“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方案规定“十三五”期间,全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标准车超过25万辆,到2020年形成以私人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为主的推广应用格局。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合理、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累计建设充电桩约17万个,力争建成充电桩20万个,满足20万辆新能源汽车充电的需求。
以下是政策原文:
江苏省“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0年实现25万辆推广目标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十三五”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等文件精神及国家部委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