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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网约车正式实施 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

电动汽车资源网从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了解到,11月5日起,《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该《实施细则》共七章37条,在网约车

电动汽车资源网从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了解到,11月5日起,《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该《实施细则》共七章37条,在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以及经营行等方面均作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现摘录全文如下:

关于公布《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交委会同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网信办、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制定形成了《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已先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定同意,现予以公布。

2016年11月5日

 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我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实施细则所称网约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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