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今年买新能源汽车有补贴须在本市购置且在本市上牌
今年在本市新购置新能源汽车,且在本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上牌的消费者,符合条件可获补贴,平均每台标准车补贴金额为1.69万元。日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今年在本市新购置新能源汽车,且在本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上牌的消费者,符合条件可获补贴,平均每台标准车补贴金额为1.69万元。日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2016年宁德市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明确相关事项。
●符合哪些条件?
在本市新购置新能源汽车且在本市上牌
根据实施细则,补贴范围为,符合相关规定,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且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新能源非公交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不包括:传统混合动力汽车、燃气汽车、低速电动汽车。
补贴对象为,2016年在本市新购置新能源汽车(二手车除外),且在本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上牌的消费者。以财政性资金购置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不适用该细则。车辆购置及上牌起止有限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可获多少补贴?
平均每台标准车补贴金额为1.69万
补贴标准方面,2016年省上下达我市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推广应用任务数为300辆标准车,奖补资金合计508万元,平均每台标准车补贴金额为1.69万元。国家、地方财政补助的总和不超过车辆市场合理销售价格的70%。
补贴方式上,新能源汽车销售机构按照扣除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补贴由新能源汽车销售机构统一申请。在本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后,销售机构按规定据实申报补贴。经营场地及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销售机构,补贴拨付至销售机构。在本市未设销售机构的生产企业,可注册登记或委托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汽车销售机构,补贴拨付至该销售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