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出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化发展新政
郑州市人民政府文件郑政文〔2016〕152号郑州市人民政府
郑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郑政文〔2016〕152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56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战略机遇,以发展纯电动客车、纯电动轿车、纯电动专用车为重点,以整车制造和动力电池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为突破,以充换电配套设施建设为基础,以示范推广引领产业化发展为导向,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通过政府扶持引导,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服务体系,积极营造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力争到2020年,将我市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汽车研发和生产基地。
二、重点领域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
(一)推广目标:2016-2020年,力争全市推广新能源汽车不低于33000辆(标准车,下同),其中,2016年不低于4000辆,2017年不低于4800辆,2018年不低于6200辆,2019年不低于8000辆,2020年不低于1000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