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准入新规 是规范还是扼杀创新
2016年8月12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修订)》(以下简称:准入规定或征求意见稿)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2016年8月12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修订)》(以下简称:准入规定或征求意见稿)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期间LeEco乐视和万向高调对外宣布拟投巨资生产电动汽车,因此对于新能源汽车准入管理进行修订,坊间有认为是抬高了进入门槛,但也有认为对非传统车企是有利的。
那么该如何看待新能源汽车准入新规,相关规定更应该怎么修订呢?
纵观目前所披露的征求意见稿,二十八条加五个附件,洋洋洒洒,涉及从产品研发到售后服务方方面面,但字里行间却深深地留有浓厚的“计划经济”时代的烙印。
作为一个产品以及生产这个产品的企业的准入规定,其实首先需要对产品及其相关技术指标做出明确的规定,而且这个指标应该是与时俱进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变化提升的。比如,对于纯电动汽车,应该给出明确的续航里程数值指标,如是200公里还是300公里甚至更长,当然可以按年份分档次给出不同的要求,只有达到续航里程要求值的车辆,才准予进行生产制造,投放市场销售,就如同对传统燃油汽车油耗指标的考核那样。
再比如,对于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同样应该明确给出综合燃油消耗指标等。而对于诸如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由于目前并没有批量商品化的市场销售,因此未来是否可以采取“综合碳排放指标”等概念,就如同新加坡对纯电动汽车的考评那样,进行综合评价。毕竟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初衷一方面是面对传统矿物燃料终有耗尽的那天,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对尾气等废气排放环境保护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