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市级补贴通知最高可补贴500万元
近日,电动汽车资源网记者从成都市经信委获悉,成都市政府发布《关于成都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市级补贴》的通知,规定对第一类,给予建设投资(不含土地费用)30%、最高
近日,电动汽车资源网记者从成都市经信委获悉,成都市政府发布《关于成都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市级补贴》的通知,规定对第一类,给予建设投资(不含土地费用)30%、最高500万元补贴。对第二类,给予每个充电桩600元一次性补贴,一辆车只享受一次补贴。对第三类,参照第二类标准执行,给予每个充电桩600元一次性补贴。以下是政策原文:
成都市经信委等4个部门关于成都市2016年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市级补贴的通知
成经信发〔2016〕29号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电力)主管部门、发改、科技、财政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精神,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稳中求进的若干意见》(成府发〔2015〕12号)及实施细则(成经信办〔2015〕81号)和《成都市促进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发展的若干专项政策》(成办函〔2016〕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16年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市级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具体政策条款的申报条件、补助标准、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补贴资金审查与拨付等要求以《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稳中求进的若干意见》(成府发〔2015〕12号)及实施细则(成经信办〔2015〕81号)(详见附件1)为准。
(二)根据《成都市促进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发展的若干专项政策》(成办函〔2016〕5号)精神,在符合规划、安全、消防的前提下,现有加油站、加气站增建、改建经营性充电设施,给予建设投资(不含土地费用)20%、最高200万元补贴,申报材料参照成经信办〔2015〕81号文第一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