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纯电动客车补助标准出台
2016年4月14日,据北京市财政局消息,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关于2016-2020年新
2016年4月14日,据北京市财政局消息,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和《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文件要求,加快纯电动客车的推广应用,北京市出台推广应用纯电动客车财政补助政策(修订)通知。
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凡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符合北京市产品技术、安全及售后服务等要求的纯电动客车,在取得北京市车辆登记牌照后,可申请享受北京市纯电动客车财政补助。摘录全文如下: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广应用
纯电动客车财政补助政策(修订)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和《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文件要求,加快纯电动客车的推广应用,现就我市推广应用纯电动客车财政补助政策(修订)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