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快报】北京2016年纯电动车补贴细则发布 按国家标准1:1补助
4月14日,北京市财政局、市科委、市经信委联合发布《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细则(修订)》,细则明确北京市2016-2017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纯电动小客车2016年
4月14日,北京市财政局、市科委、市经信委联合发布《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细则(修订)》,细则明确北京市2016-2017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纯电动小客车2016年按续驶里程不同分别补贴2.5万、4.5万和5.5万;2017年按续驶里程不同分别补贴2万、3.6万和4.4万。燃料电池小客车2016和2017年各补贴20万元。汽车生产企业申请中央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如补助总额高于车辆销售价格的60%,按车辆销售价格60%扣除中央补助后计算本市财政补助金额。
同日发布的还有《关于推广应用纯电动客车财政补助政策(修订)》,该政策明确,在中央补助基础上,北京市纯电动客车补助按中央标准1:1确定,2017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如国家政策调整,本市财政补助标准参照国家政策另行制定。汽车生产企业申请中央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如补助总额高于车辆销售价格的60%,按车辆销售价格60%扣除中央补助后计算本市财政补助金额。
以下是政策原文:
京财经一〔2016〕521号附件
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细则(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和《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2015修订)(京科发〔2015〕458号)等相关政策,做好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特制定本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