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站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
昨日,昆明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喜良主持召开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会议确定,大力推进昆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到2022年,基本建成与电动汽车拥有量相适应的“车桩
昨日,昆明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喜良主持召开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会议确定,大力推进昆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到2022年,基本建成与电动汽车拥有量相适应的“车桩相随、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体系。
会议认为,要坚持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电动汽车不同发展阶段和应用特点,紧密结合公用、专用、自用不同领域的充电需求,加强统筹规划,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多措并举加快发展。到2022年,基本建成与电动汽车拥有量相适应的“车桩相随、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体系。
会议确定,科学建设充电基础设施。要适度超前建设公用充电设施,特别是加快推进公共停车场、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充电设施建设以及居民小区等区域的公共充电设施建设。
其中,新建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按照不低于15%的车位比例建设以快充为主的充电设施,达不到比例的,规划部门不予审批,竣工验收不予通过。要优先推进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建设,优先配建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加快公共机构充电设施建设,确保到2022年底,实现配建比例不低于15%。
要切实推动自用充电设施建设,新建住宅至少10%的停车位建成充电设施,其余车位应预留安装条件,鼓励在住宅小区公共停车位上配建充电设施,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鼓励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和充电设施建设。
会议明确,要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充电配套设施规范化建设,打造充电设施智慧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建立多元化建设运营方式。要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对在昆明市投资建设,通过验收并对社会运营,已接入市级新能源平台的充换电设施、集中式充换电示范站、充电设施示范小区给予财政补贴。其中,在全市范围内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给予新能源汽车2小时/天的免费停车优惠。鼓励各类停车场提供充电服务实时停车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