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外商自贸区独资 动力电池等零部件企业受多大影响?
7月19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决定》(简称《决定》)。提出,我国将进一步开放多个行业领域,允
7月19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决定》(简称《决定》)。提出,我国将进一步开放多个行业领域,允许外商在自贸区内设立相应领域的独资企业。其中,与汽车零件行业相关的调整包括,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汽车电子总线网络技术(简称“CAN总线”)、电动助力转向系统、电子控制器(简称“EPS控制器”)的制造与研发;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能量型动力电池(能量密度≥110Wh/kg,循环寿命≥2000次)的制造。
7月27日,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杨洪接受采访时说:“在WTO开放共享的精神下,合资整车企业股比放开已是大势所趋。《决定》的出台更是释放出重大信号,核心零部件股比放开也是必然。”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德赛西威”)副总经理段拥政也在采访中提到:“将汽车电子、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放入试点白名单,以及近期关于汽车合资股比逐步解禁讨论不断升温,这意味着中国汽车产业市场自由竞争将成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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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池:外资虎视眈眈自主恐受冲击
当前国内新能源汽车发展得如火如荼,动力电池作为其关键零部件也引来各方觊觎。公开资料显示,已公布的四批《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包括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多氟多(焦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等共57家企业。
此外,LG化学、三星SDI、松下等外资企业也积极在中国布局,分别建有南京、西安、大连合资工厂,但目前没有一家外资动力电池企业能够进入上述目录。还有传闻称,博世也对动力电池“蠢蠢欲动”,要在中国青岛建工厂。对于国内动力电池的技术水平,河南环宇赛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韩光鑫表示:“国内动力电池企业基本都能达到能量密度≥110Wh/kg,循环寿命≥2000次的要求。尽管三元锂电池循环寿命稍差,但能量密度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