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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人注意了!过渡期结束后,不达标车辆严禁上路行驶

[摘要]济南将落实电动车登记管理与电动车防盗系统推广结合,采取政府补贴或充话费送车险等群众易于接受的市场化手段,尽快推动电动车实名登记管理,全力破解电动车“发案多、破

[摘要]济南将落实电动车登记管理与电动车防盗系统推广结合,采取政府补贴或充话费送车险等群众易于接受的市场化手段,尽快推动电动车实名登记管理,全力破解电动车“发案多、破案难、追赃难、返还难”等难题。

济南人注意了!过渡期结束后,不达标车辆严禁上路行驶

济南电动自行车挂牌有新进展了,今年6月,山东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山东计划8月底对达标的电动自行车全部登记、上牌,并发放电子行驶证。

8月6日,从济南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的信息了解到,济南以8月份即将出台的《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为契机,将落实电动车登记管理与电动车防盗系统推广结合,采取政府补贴或充话费送车险等群众易于接受的市场化手段,尽快推动电动车实名登记管理。

近几年,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今年4月15日,新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根据新国标,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千米/小时。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三部门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今年4月15日后,严格按照地方规定对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由于《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一直没有出台,山东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工作没有展开。今年6月,山东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全面登记上牌,计划8月底对达标的电动自行车全部的登记、上牌,并发放电子行驶证;科学合理设置过渡期,对于在用不达标的电动自行车设置不超过3年的过渡期,发放临时号牌。过渡期结束后,不达标车辆严禁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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