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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布政策:加氢站补贴100万元/站

新能源汽车网【xnyauto】消息,日前,中山市发布了《中山市关于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规定,充

新能源汽车网【xnyauto】消息,日前,中山市发布了《中山市关于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中规定,充电基础设施按充电设施额定输出功率进行补贴:其中,2018年建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充电基础设施,按直流充电桩55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100元/千瓦予以补贴;2019-2020年建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充电基础设施,按直流充电桩30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60元/千瓦予以补贴。加氢站的补贴标准:100万元/站。

以下是政策原文:

中山市关于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的资助范围、资助条件和标准,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粤府〔2016〕86号)、《关于印发做好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8〕51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指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发展改革委或财政厅下达的,资助方向为本市区域内建设的集中式充电站、分散式充电桩以及加氢站等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是促进中山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体系,保障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第二章扶持范围和标准

第四条专项资金扶持范围

本专项资金扶持中山市范围内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以及加氢站项目。

第五条专项资金扶持标准

(一)充电基础设施按充电设施额定输出功率进行补贴,其中,2018年建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充电基础设施,按直流充电桩55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100元/千瓦予以补贴;2019-2020年建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充电基础设施,按直流充电桩30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60元/千瓦予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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