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
[摘要]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已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兰州公安交警也做了持续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
[摘要]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已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兰州公安交警也做了持续广泛宣传。
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已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兰州公安交警也做了持续广泛宣传,对于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将挂绿色牌照;2019年5月1日前购买的的超标电动车,可办理临时红色牌照,实行三年过渡使用期,三年期满后不允许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5月1日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不予办理电动车牌照。
原定于2019年6月15日作为我市对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登记的最终时间节点,但据统计,截至6月13日全市有69163辆电动自行车办理了登记挂牌,仍有大量电动自行车未挂牌,经报请甘肃省公安厅交管局批准,同意将超标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车轮椅车登记管理系统的业务办理时限延长至2019年6月30日,6月30日后不再办理此类车的挂牌业务。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挂牌业务正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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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挂牌须知
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已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对符合规范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一律挂牌,同时将从生产、销售、使用等方面全方位对电动自行车进行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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