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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调整岛内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 特殊行业将限量办理注册登记

[摘要]1月29日,厦门市公安局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调整2012年以来实行的电动自行车限量控制制度。1月29日,厦门市公安局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管

[摘要]1月29日,厦门市公安局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调整2012年以来实行的电动自行车限量控制制度。

1月29日,厦门市公安局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调整2012年以来实行的电动自行车限量控制制度。29日,厦门交警对该《通告》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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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提及,决定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调整2012年以来实行的电动自行车限量控制制度,限量的对象由思明区、湖里区2012年的在用电动自行车,改为思明区、湖里区特殊行业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对邮政、快递、报刊投递、送餐、送气等特殊行业使用的电动自行车,按规定限量办理注册登记,不受理个人和其他单位的登记申请,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登记和管理的办法,另行研究制定。

需要注意的是,在对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开始登记上牌前,2012年在思明区、湖里区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有效期延续至在思明区、湖里区开始受理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之日。

警方表示,除在思明区、湖里区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以外,其他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思明区、湖里区上道路行驶。2012年在思明区、湖里区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下列区域和道路行驶:1、成功大道、环岛干道全线;2、思明区的湖滨西路-东渡路以东、仙岳路以南、嘉禾路(仙岳路口至莲坂转盘)以西、厦禾路以北(含上述路段)以及文屏路、文曾路、龙虎山路、文园路、思明南路、思明北路、鹭江道;3、湖里区的长岸路(兴湖路口至南山路口)以东,兴湖路(长岸路口至石鼓山立交桥)以南、嘉禾路(石鼓山立交桥至南山路口)以西、南山路(嘉禾路口到长岸路口)以北(含上述路段)以及嘉禾路(南山路口至仙岳路口段)、长岸路(南山路口至仙岳路口段);4、所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桥梁、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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