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办法 每年最高补8万
[摘要]日前,深圳市下发了《深圳市2015年—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及新能源运营补助办法(试行)》。办法要求,2015年度新增及更换比重应当达到40%,2016年—2019年度新增及
[摘要]日前,深圳市下发了《深圳市2015年—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及新能源运营补助办法(试行)》。办法要求,2015年度新增及更换比重应当达到40%,2016年—2019年度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纯电动公交车的比重应当达到100%。
日前,深圳市下发了《深圳市2015年—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及新能源运营补助办法(试行)》。办法要求,2015年度新增及更换比重应当达到40%,2016年—2019年度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纯电动公交车的比重应当达到100%。
同时办法对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进行了明确,其中纯电动公交车最高补8万/年。
《深圳市2015年—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及新能源运营补助办法(试行)》
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5〕159号,以下简称《通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交运发〔2015〕164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和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运〔2017〕33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我市公交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2015年—2019年我市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以下简称国家燃油补助)和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含节能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下同,以下简称新能源运营补助)分配以及发放工作。
本办法所称的公交车是指依法取得我市公共交通运营资格并正常提供公共交通客运服务的车辆。
国家燃油补助对象包括以汽油或柴油为单一燃料的公交车辆以及油气混合的双燃料公交车辆(以下合称燃油公交车)。